《表1 2016年农业文化遗产普查结果的省域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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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回顾与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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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普查范围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上海、重庆没有项目,故未列入。

2016年年初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为此,原农业部进行了精心组织,经过半年多的时间,在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各传统农业系统所在地有关部门和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于2016年年底公布了408项具有保护潜力的农业文化遗产项目,这些项目分布在大陆地区除上海、重庆以外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