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美、日、欧信用体系模式比较》
美国的市场主导型信用体系、欧洲的政府主导型信用体系和日本行业协会主导会员制信用体系均高度重视社会信用领域的法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同时,美、日、欧三种社会信用体系在政府作用、信息采集方式、信息共享程度、运行效率、建设时长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896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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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05 |
作者 |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课题组、王江波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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