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类型(行业/部门)有关生态红线的概念统计》
“红线”表示建筑物占用土地的边界线,其概念起源于城市规划领域。在20世纪末被应用于环境保护领域。Gao[1]带领团队于2000年为浙江省安吉县作规划时提出生态红线概念,并为安吉县划出了生态红线区域。2005年,深圳成为首个国内划定生态控制线的城市(将974.5 km2土地划入基本生态控制线),明确指出禁止在控制线内进行建设,类似于生态红线的作用[7]。饶胜等[8]认为从维护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生态保护红线是需实施特殊保护的区域,由空间红线、面积红线和管理红线3条红线组成。郑华等[9]则认为生态保护红线是提升生态功能、保障生态产品与服务持续供给必须严格保护的最小空间范围。李若帆等[10]认为生态红线是在发展演进中,生态系统平衡被打破,导致生态系统衰退甚至崩溃的临界状态。陈海嵩[11]则从属性角度,认为生态红线包含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资源利用红线3种类型。邹长新等[12]研究提出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国家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一条空间界线。此外,林业、水利、海洋等不同管理职能部门及其研究学者也研究提出了基于红线内涵的其他行业类型生态红线的概念(表1)。在各类学者研究的基础上,Gao[1]作为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首席专家,在Nature发表文章,再次提出生态保护红线是在区域性生态规划、管理和科学研究过程中逐渐产生和发展从而上升成为国家战略方针,生态保护红线是在提升国家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须实行严格保护空间边界控制与数量限值。
图表编号 | XD0019831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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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刘冬、林乃峰、张文慧、徐梦佳、邹长新 |
绘制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