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晚晴时越南向中国派遣贡使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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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孙衣言与越南贡使的《太仆公与安南行人笔谈问答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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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亚洲的国际关系中,琉球、安南、暹罗等国与中国长期保持宗藩关系,学者把这种关系称之为“天朝礼治体系”[4]。安南各朝将对华朝贡视为“邦交”大事,虽中越之间有矛盾甚至战争,但很快就恢复了宗藩关系。就宗藩关系而言,藩属国的统治者要取得宗主国册封才能获得统治的合法地位,同时当藩属国受到内部或外敌侵扰时,宗主国也有义务予以援助。清嘉庆七年(1802),越南阮朝皇帝阮福映派郑怀德使团到中国求封,要求改国名为“南越”,后经清朝政府讨论,改为“越南”。此后半个世纪,由于双方的政治关系不断深入,贡使往来频繁。越南贡使进入中国的贡道相对固定,于雍正二年(1724)年就开辟了陆路交通线:镇南关—宁明—南宁—梧州—肇庆—广州—南雄—赣州—南昌—九江—武昌—信阳—许州—郑州—彰德—磁州—良乡—热河[5]。咸丰三年(1853)年后,因太平天国运动爆发,越南贡使北上道路受阻,直到同治八年(1869)年才重新恢复。此后至中法战争前,越南五次朝贡中国,大略情形如表1(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