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耕地退耕还林情况:集中连片深度贫困村扶贫性生态移民与土地利用变化分析——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扶贫性生态移民区为例》

《表6 耕地退耕还林情况:集中连片深度贫困村扶贫性生态移民与土地利用变化分析——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扶贫性生态移民区为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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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连片深度贫困村扶贫性生态移民与土地利用变化分析——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扶贫性生态移民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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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遗留耕地占比=(遗留耕地面积/耕地总面积)×100%,退耕还林比率=(退耕还林面积/遗留耕地面积)×100%,耕地抛荒比率=(耕地抛荒面积/遗留耕地面积)×100%

由表6可知,陆平村、金钟社区、石门乡总退耕还林面积为122.07 hm2,抛荒面积为39.53 hm2。其中,金钟社区、陆平村、石门乡退耕还林面积分别为21.13、74.27、26.67 hm2,占比分别为79.25%、81.08%、8.99%;耕地抛荒面积分别为5.53、17.33、16.67 hm2,占比分别为20.73%、18.92%、5.62%。退耕还林土地大多属于坡度大、交通不便以及偏远耕种效益差的土地贫瘠地区。经适应性评价表明退耕还林对当地生态环境更有利。因此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开展,首先,根据耕地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划分适合退耕为经济林、林地、草地的区域,最大限度为恢复生态服务;其次,对恢复为经济林的耕地开展整理,保障经济林效益;最后,对退耕还林土地加大监管力度,设置护林员进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避免土地抛荒。退耕还林后再次评价,土地退耕后水土流失得到遏制,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植被得到良好保护,经济果林带动解决一部分人员就业和保障贫困人口生活,表明退耕还林地区适宜该种方式。因此,将搬迁留置的部分耕地退耕为林地,修复脆弱环境,保护生态,同时也可以增加当地森林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