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宅基地复垦:集中连片深度贫困村扶贫性生态移民与土地利用变化分析——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扶贫性生态移民区为例》

《表3 宅基地复垦:集中连片深度贫困村扶贫性生态移民与土地利用变化分析——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扶贫性生态移民区为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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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连片深度贫困村扶贫性生态移民与土地利用变化分析——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扶贫性生态移民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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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拆除户数占比=(拆除户数/搬迁户数)×100%,复垦户数占比=(复垦户数/拆除户数)×100%

石门乡的交通条件较便利,组组通公路全面覆盖,基础设施完善,水资源较为充足,土壤以沙土为主,地势相对平坦,土层较厚,同时74.53%农户就近搬迁,这为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和社会基础。由表3可知,石门乡拆除480户,复垦300户,复垦户数占比达62.50%。适应性评价表明,可采取因地制宜的复垦方式复垦为耕地。首先,对宅基地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房屋的砖石料必须清除,保证土壤复垦后无杂质,提高土地质量;其次,复垦过程中将优质土壤移填到宅基地土壤上进行改进,宅基地复垦土壤必须要经过一定的培肥措施才能达到耕作土壤的要求,保证耕层土壤厚度在0.4~2.0 m;最后,确定土地边界,坡度较大的进行修整,陡坎加固,防止土壤流失保障水源,对复垦为耕地的区域划分出适合进行农业种植的区域和需要进行生态保护的区域。复垦结束后再次对复垦土地进行适应性评价,对土壤的质量、作物产量、农户收入、自然环境的影响等方面开展评价。目前在已复垦土地的土壤中加入农家肥,使土地质量更加适合耕种,复垦后栽种中药材和蔬菜等产量高、收入稳定的农产品,对生态环境影响小,因而确定复垦区土地适宜农业生产。因此,将搬迁留置的部分宅基地复垦为农用地,是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解决人地矛盾的重要途径,同时增加了耕地指标和全县的耕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