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变量说明:高管兼任与企业创新——来自集团型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验证据》

《表2 变量说明:高管兼任与企业创新——来自集团型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验证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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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兼任与企业创新——来自集团型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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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验证假说H1,建立模型(1)如下。模型(1)中使用的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样本,研究母子公司高管兼任对子公司创新水平的影响,模型中因变量是衡量子公司创新水平的子公司发明专利申请数量Sub_Patent和子公司申请发明专利的引用量Sub_Cite,由于创新产出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我们将这两个变量均取未来一期(3)。模型中自变量为子公司中是否存在高管在母公司中兼任Sub_common。控制变量则包括子公司层面的控制变量如子公司规模Sub_size、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Sub_share、子公司年龄Sub_age、子公司到上市公司之间的距离Sub_distance(4),此外还参照现有创新相关的研究(谭洪涛和陈瑶,2019;姚立杰和周颖,2018;朱冰等,2018),控制了上市公司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个数Sub_num、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总资产收益率Roa、托宾Q值Tobin Q、现金比例Cash、资本支出Capex、高管持股MG_share、研发支出占比R&D,具体变量定义和度量可见本文表2。此外,模型中还控制了年份固定效应、子公司的行业固定效应和上市公司固定效应,尽可能缓解模型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模型(1)中主要关注系数β1,该变量衡量了存在高管兼任的子公司相比不存在兼任的子公司创新水平的差异,如果假说H1a成立,系数β1将显著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