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主要国家/地区监管科技的具体实践》

《表2 主要国家/地区监管科技的具体实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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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监管科技(Regtech)的创新实践及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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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相关官网及研究报告等整理。

在政策框架和创新工具应用方面,各国发展符合自身的特色与模式。英国采取集中适度监管、央行与FCA的双峰监管模式,提升金融系统的诚信水平。FCA着重发展“监管沙盒”,此外也开展了Techsprint活动、创新中心等措施,以此鼓励金融科技公司实现创新。美国采取混业经营模式,并进行功能性监管,即按照金融服务的本质划分其监管职责。美国的监管科技实践措施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强调前沿追踪,建立了中央及各级数据库。澳大利亚重点发展和推动监管科技应用实验,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于2015年成立创新中心,并于2017年举办圆桌会议。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监管科技的具体实践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