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侵害行为类型化统计》

《表1 侵害行为类型化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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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之“其他危险方法”认定规则的实证研究与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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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可以看出,总样本行为类型的数量中,驾车冲撞行为独占鳌头,46.9%的占比几乎“统治”了样本的半壁江山,且遥遥领先于其他行为类型。同时驾车冲撞、肇事逃逸后冲撞与违规驾驶,这一类危险驾驶的行为类型占比超过了77%。另外,余下的样本数量也基本集中于点燃爆炸品行为、危害公车行为与私设电网行为,这三者与前述危险驾驶行为的数量加起来占比高达93.1%,其他行为类型占比仅为6.9%,实践中对何种行为类型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的“偏好”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