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异质性检验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下显著,括号中为P值。
因为我国历史原因,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两者在所有权、管理等方面都不同,导致其经济行为有所不同。所以本文通过探究将样本分为国有企业(Attr=1)和非国有企业(Attr=0)两类,按模型(2)进行回归,来探究纳税信用披露制度对它们的激励作用是否相同。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其中第(1)列表示非国有企业样本组(Attr=0)的回归结果;第(2)列表示国有企业样本组(Attr=1)的回归结果。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非国有企业样本组(Attr=0)交乘项(Apost)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而国有企业样本组(Attr=1)交乘项(Apost)的系数并不显著。结果表明,纳税信用披露制度更能让非国有企业提高税收遵从。从而验证了本文假设8,即相较于国有企业,纳税信用A级披露制度更能提高非国有企业的税收遵从。
图表编号 | XD0019504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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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姜朋、张崇元 |
绘制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中央财经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