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宅基地的结构及功能》
资料来源:实地调研
根据对宅基地的概念界定,从解决农民日常生活所需来看,农村住宅用地主要包括客厅(湖南农村称为“堂屋”)用地、卧室用地、厨房用地和厕所用地,这是住宅用地的基本组成,不论城市和农村都相差无几,住宅用地都由这几部分组成。因此,这四部分是农村宅基地的基本组成。在湖南省的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了一些附属设施,如猪圈、牛圈、农机具仓库、粮仓等,这些是宅基地的非基本组成(见表1)。根据农村宅基地的内部组成,可以初步将农村宅基地功能识别为居住功能、生产功能和仓储功能[7]。
图表编号 | XD0019463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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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5 |
作者 | 瞿理铜 |
绘制单位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