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根据化学结构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分类》
目前主要是从药理作用和化学结构两方面进行分类。根据药理学作用可以分为兴奋剂、阿片类药物、合成大麻素受体激动剂、身心分离剂、经典致幻剂、镇静催眠剂等7类。根据其化学结构可分为合成大麻素、合成卡西酮类、苯乙胺类、色胺类、氨基茚满类、哌嗪类、苯环利啶类、植物类及其他物质9大类,见图1。[2,13]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分类方式仅仅是针对已列管物质的分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种类不断增加,难以完全归纳为上述的分类之中,在此主要从化学结构分类简要介绍新精神活性物质(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9412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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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0 |
作者 | 蔡衡衡、刘鑫 |
绘制单位 | “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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