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L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发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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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检察建议柔性监督的刚性效果——以L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为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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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2所示,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30日,L市两级检察机关制发的391件检察建议中,采取书面送达方式的共356件,占全部制发检察建议的91%,采取宣告送达方式的共35件,占全部制发检察建议的9%。并且,12个基层院中只有5个基层院采取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绝大多数检察建议采取书面方式送达。多数没有对监督事项进行公开,少有进行宣传。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向人大报告、向群众通报检察工作时,宣传检察建议法律性质和职能的主动意识也不够,从而致使检察建议在社会上的传播度、知晓度和影响力不足。由于公开程度低、日常宣传少,社会大众没能深入了解检察建议,致使有的被建议单位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对检察建议的法律性质和要求不理解,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有抵触情绪,消极抵制检察建议的执行,对问题整改敷衍了事甚至不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