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C市部分危险驾驶案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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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协商机制中的法官职权——基于C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实践的考察》
表一中,笔者以危险驾驶罪为例随机选取了C市4起危险驾驶案,其中可以看到,4起案件中检察机关建议量刑均为五年有期徒刑以下,且处刑轻重相差不大。但文某、赵某、宁某案中检察机关提出的是幅度刑,徐某案则提出的是确定刑。在法院异议之下,目前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的方式并不统一规范。如果不能明确法官保留与协商机制的关系,在量刑建议提出上寻找相对缓和、能让法官接受的方式,不仅会阻碍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方式与内容的规范化,也将加剧控审之间的冲突与间隙。
图表编号 | XD001982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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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15 |
作者 | 卢乐云、曾亚 |
绘制单位 | 湖南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