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分区域回归结果:城镇化、金融发展与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注:*、**和***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为t值。
由于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主要动力是技术进步而非技术效率,出于稳健性考虑,本文选择农业技术进步(ln TECH)替代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用其对数形式作为被解释变量。表6中模型(14)结果显示,城镇化和金融发展的系数显著为正,且均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城镇化和金融发展显著提升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与前文的结论保持一致。
图表编号 | XD0019210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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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5 |
作者 | 谢攀 |
绘制单位 | 重庆社会科学院财政与金融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