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非法证据的生成与排除情况》

《表2 非法证据的生成与排除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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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冤错案防范中的非法证据排除——以全国15例刑事冤错案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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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的样本大致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从案发到案件被纠正的时间跨度较长。从已经被纠正的13例案件来看,平均跨度为4.15年。二是重罪案件占多数,尤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居多,所占比例约为75%。其他犯罪如放火罪、抢劫罪等,也均属于重刑犯罪。三是冤错案件均经过上诉程序,部分案件甚至上诉多次。同时,多数一审法院在案件被发回重审之后,并未对审判中的问题进行纠正,而是采用改判轻刑的方式回避矛盾,安抚被告人的情绪。四是刑讯逼供普遍存在,但经济类犯罪中刑讯逼供的严重程度要小于暴力性犯罪。通过对这15例样本的实证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非法证据未被排除是刑事冤错案的主要成因(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