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儒家文化与企业捐赠:公司自利动机排除》

《表9 儒家文化与企业捐赠:公司自利动机排除》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现代儒家文化与企业捐赠:基于利他主义视角》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傅超和吉利(2017)研究显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捐赠可能是出于获得某种“声誉保险”的公司自利动机。已有证据表明公司在面临诉讼风险这一外部不确定性时,会通过慈善捐赠来缓解这外部风险所造成的声誉损失(傅超和吉利,2017)。为了排除以上可能存在的公司自利动机,我们根据公司及其母子公司上一年度是否被诉讼将样本分为了两组,然后分别进行了分组检验和设置交乘项(cp_legist×office_rate_100)进行实证分析。如表9所示,在分组的情况下,无论是面临诉讼风险(cp_legist=1)还是不面临诉讼风险(cp_legist=0),儒家文化对企业的捐赠行为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所需要关注的交乘项(cp_legist×office_rate_100)系数同样也不存在任何的显著性,这为我们排除儒家文化通过公司自利动机的路径影响企业捐赠行为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