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儒家文化与企业捐赠:公司自利动机排除》
傅超和吉利(2017)研究显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捐赠可能是出于获得某种“声誉保险”的公司自利动机。已有证据表明公司在面临诉讼风险这一外部不确定性时,会通过慈善捐赠来缓解这外部风险所造成的声誉损失(傅超和吉利,2017)。为了排除以上可能存在的公司自利动机,我们根据公司及其母子公司上一年度是否被诉讼将样本分为了两组,然后分别进行了分组检验和设置交乘项(cp_legist×office_rate_100)进行实证分析。如表9所示,在分组的情况下,无论是面临诉讼风险(cp_legist=1)还是不面临诉讼风险(cp_legist=0),儒家文化对企业的捐赠行为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所需要关注的交乘项(cp_legist×office_rate_100)系数同样也不存在任何的显著性,这为我们排除儒家文化通过公司自利动机的路径影响企业捐赠行为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证据。
图表编号 | XD0019105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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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5 |
作者 | 陆伦葳、周冬华 |
绘制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