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唐代贞观时期中央医学教育分科情况及人员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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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封闭到开放:隋唐医学知识的传承与医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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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六典》卷十四《太常寺》称“医博士”,《旧唐书》卷四十四《职官志》称“诸药医博士”,本文从《唐六典》的说法。

隋唐时期,医学教育制度定型。主管医学教育的机构是太医署,《唐六典》追溯隋制称:“隋太常寺统太医署令、丞,有主药、医师,药园师、按摩、咒禁博士,炀帝又置医监五人,医正十人,皇朝因之”;唐承隋制,“太医令掌诸医疗之法,丞为之贰,其属有四,曰医师,针师,按摩师,咒禁师,皆有博士以教之,其考试、登用如国子监之法。”(5)唐代的医学教育主要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中央医学教育分为四科,医科、针科、按摩科、咒禁科,各科员额于贞观前后稍有增减,各医学分科有相应的教材和学习目标,从根本上打破了南北朝医学知识在家内传承的模式。唐代贞观时期中央医学教育的分科情况及人员设置可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