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近年中美主要互联网公司收入增速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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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数字经济的差距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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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腾讯研究院根据各公司财报整理,2020年9月。

我国互联网公司收入增速快于美国的优势也在减弱,甚至不复存在。我国4家主要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和京东)的收入平均增速在2014年是美国9家主要互联网公司(微软、苹果、亚马逊、Alphabet、Facebook、Salesforce、Pay Pal、Netflix、Adobe)的2.3倍,此后逐年降低,2019年降至1.1倍,我国仅以2.3个百分点的微弱优势快于美国。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