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主要互联网公司广告收入统计》

《表1 2018年主要互联网公司广告收入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5G技术与我国传媒业发展》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根据中文互联网数据资讯中心数据整理)

第四,出现了为数不少与传媒业相关的互联网巨头。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字节跳动、快手等16家互联网企业的广告收入都取得了高速发展,根据中文互联网数据资讯中心的数据,2018年,我国16家互联网公司广告营收合计为3845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阿里巴巴以1386亿元高居榜首;百度以819亿元占据第二;腾讯以581亿元居第三;字节跳动以500亿元居第四。2018年,上述四家互联网巨头的广告收入之和为3286亿元,占16家互联网公司广告总营收的85%。具体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