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主要互联网公司广告收入统计》
(资料来源:根据中文互联网数据资讯中心数据整理)
第四,出现了为数不少与传媒业相关的互联网巨头。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字节跳动、快手等16家互联网企业的广告收入都取得了高速发展,根据中文互联网数据资讯中心的数据,2018年,我国16家互联网公司广告营收合计为3845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阿里巴巴以1386亿元高居榜首;百度以819亿元占据第二;腾讯以581亿元居第三;字节跳动以500亿元居第四。2018年,上述四家互联网巨头的广告收入之和为3286亿元,占16家互联网公司广告总营收的85%。具体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971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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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5 |
作者 | 郭全中 |
绘制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