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6、2017年Q3中国互联网广告收入市场份额与集中度[8]》
互联网作为媒体对传统电视形成的经济竞争,首先主要体现在受众注意力和广告方面。表3显示,2017年第三季度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CR4集中度系数为65.8%,其中BAT三家互联网巨头占据了绝对优势,它们的市场份额分别占24.7%、23.4%和13.7%,三家公司的集中度就达到61.8%,并且这三家公司的市场份额相对较为接近,尤其是百度和阿里巴巴。市场份额排名第三至第八的公司具体市场份额则在2.8%至4.0%之间,大大低于TOP3的三家公司,且这些公司的市场份额相对接近。2016年第三季度的市场份额分布和集中度也和2017年类似,TOP3企业尤其是TOP2企业占有很大份额且份额比较接近,第三至第八的企业处于另一个份额级别,且份额较为接近。
图表编号 | XD001072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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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易旭明 |
绘制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