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地区污水排放标准》
注:括号内为水温低于12℃时的污染物浓度指标。
近年来北京、天津等地相继出台了高质量提标改造的地方标准,其目标远远高于“一级A”标准,如表1所示。虽然各城市颁布的“准Ⅳ类”地方标准在部分指标上略有差异,但与“一级A”相比,CODCr、NH3-N、TN及TP等指标均明显提高[1]。其中,北京地标的A标准在CODCr、BOD5、SS、NH3-N及TP指标上,已经超过了“准Ⅳ类”水。以笔者所在的苏州市为例,2018年苏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苏州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需以“苏州特别排放限值”为新的排放标准,其部分指标也基本接近“准Ⅳ类”水质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8631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1.20 |
作者 | 杨晨宵、盛铭军、黄继会、林振锋、郭永福 |
绘制单位 | 苏州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