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部分地区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

《表2 我国部分地区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基于长效管理机制的乡村生活污水治理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随着乡村污水治理的发展,部分区域已针对乡村污水治理需求制定了排放标准(见表2),并以氨氮和总磷(均选最严标准)两个指标来具体说明,部分农村地区污水处理氨氮和总磷排放标准见图3。由图3可知,地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体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制定思路主要有两类:一是依据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分类分级,高功能严要求,如北京、山西、宁夏、浙江、上海;二是依据污水处理模式和规模分级,集中处理高标准,分散处理低要求,如河北、福建、重庆。从标准数值而言,北京、上海制定的排放标准最严格,远远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