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苏南、浙江、珠三角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的特点比较》

《表1 苏南、浙江、珠三角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的特点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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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与差异:发达地区的集体经济和有效治理——基于珠三角、苏南、浙江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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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的这种差别传导至乡村治理,在乡村内部形成不同的治理格局。在苏南,集体组织的力量强大,农民以“进厂不进城”的形式在集体企业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农民的分红较少,甚至没有分红,集体经济主要用于村镇建设。因为集体收入人人所有,但又人人无份,所以集体组织以提供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利益形式隐蔽地交换了农民的财产权利,直接决定了本应由集体成员民主决定的集体收入用途。集体组织采取“外圆内方”[22]的治理策略,即对外,集体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对内,集体组织按照科层制的方式与农民交往,形成了“村强民弱”的控制型治理,极端形式就是华西村式的“明星村”。在浙江,农民自主经营,有一些成为企业家,农民的收入高,集体组织的力量弱,集体在农民的生活世界中作用并不突出,形成了“村弱民强”的消极型治理。珠三角的集体收入丰厚,集体经济的经营过程依赖于农民的土地产权。因为要将承包到户的土地重新集中起来转成建设用地、修盖标准厂房,就要承诺向农民分红,提供不低于农民自主经营时的收益,所以珠三角的集体组织通过与农民协商,用集体收入承担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村民福利等支出,除此之外的净收入还向农民提供了分红,尊重了农民的产权收益诉求,形成了“村强民强”的竞争型治理。当然这一类型划分是模型化的,实践中存在交叉。此时,政府的作用也没有凸显,珠三角是市、镇、村、组、个人五个轮子一起转;浙江的个体民营企业也没有政府的介入;苏南的集体企业由地方政府驱动,但政府也主要是着力于经济发展。整体看来,在这三个地区,政府都还没过多地介入乡村内部的治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