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创新驱动系统协同主体需求与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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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发展的协同主体与动力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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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与科研机构的角度来看,二者的共同作用都体现为知识与技术的转移与共享。尤其是在前沿科学领域,高水平大学与科研机构是知识研究的主力军。虽然二者在提供知识技术方面具有相似之处,但大学的突出之处在于其不仅是知识的转移,更体现为人才的输送。随着知识的输送与技术的转移,大学与企业会自发形成一种知识链条关系,而固化到现实中就形成了一个个微观的创新系统,具体来说就体现为各地的大学科技园,其很好地将科教资源与创新驱动产业主体链接在一起,形成了协同作用。科研机构相较于大学,其与产业合作的深度更广,其知识的转移呈现点对点或点对面式,其商业化程度较高,因此,对于科研机构在创新系统中的定位除了知识转移之外,也体现在技术的商业化方面与产业展开的协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