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区域协同创新主体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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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区域共生系统协同创新效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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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学研协同创新指标选取方面,Buesa等[20]在研究欧洲区域创新决定性因素时将三大主体的科研人员和经费作为影响科研创新投入的主要因素,而将各主体的每年申请专利数作为测量科研产出的工具。Graf等[21]、Cowan等[22]、Fritsch等[23]分别研究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单位三大主体在区域协同创新中发挥的作用,他们分别将科研人力投入、科研经费支出、各主体之间协作合同成交额等指标作为投入变量,将申请专利数、发表论文数、企业新产品收入等指标作为产出变量。彭诚等[24]在采用两阶段DEA模型评价科技投入效率时,将科研投入—产出指标分为科技投入、科技应用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产业产出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细分。齐亚伟[25]同样采用科研人员全时当量和科研经费内部支出作为投入指标,将专利申请数、技术合同成交额、新产品销售收入等变量作为产出指标来测度三大主体的创新效率。毛金祥等[26]在研究长三角区域创新影响因素时的创新指标投入指标有专利授权量、核准注册商标量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并加入一组控制变量: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水平、教育水平、对外开放度、市场化水平等。基于以往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由于不同主体在区域协同创新过程中行使职能的差异性导致各创新主体产出形式的多样化以及科研“投入—产出”过程的滞后性,本文选取的具体评价指标见表1,并利用SPSS20.0软件对依据各指标收集的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