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水平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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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水平评价及宏观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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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鲁继通[10]、孙瑜康[11]、徐林明[12]三位学者的研究成果,本文最终设定了知识产出协同、技术要素协同、成果共享水平、协同创新绩效等四个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水平评价一级指标以及包含的二级指标,具体如表1所示。其中,知识产出协同包括专利申请数、发表科技论文、出版科技著作、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数等四个二级指标。这些指标反映的是区域协同创新带来的直接结果,能够很好地反映出其产出能力。技术要素协同包括R&D人员全时当量、R&D经费投入强度、R&D机构数等三个二级指标。R&D人员全时当量能够较好反应科技人力投入,R&D经费投入强度与一个地区的科技活动开展密切相关,对该区域科技发展水平有着不可或缺的影响,而R&D机构数则反映出科技创新人才的容纳力。成果共享水平包括技术输出合同数、技术输出合同金额、国外技术引进合同数、国外技术引进合同金额等四个二级指标。这些指标能够反映出一个地区研发活动相关的技术贸易水平,成交数越多、成交金额越大则反映出其研发活动强度越大。协同创新绩效包括新产品开发数、新产品销售收入、高技术企业数等三个二级指标。新产品开发数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参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技术所带来的企业经济利益的提升,高技术企业数则是受协同创新影响,协同创新越成熟,高技术企业数也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