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新旧法监督检查部分条款不同之处》
本章节作为新法新增部分,对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并对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取的4类措施进行了明确的表述。这对今后林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查处森林资源违法等行为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时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森林资源资产审计监督(表4)。
图表编号 | XD0018282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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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马瑞杰 |
绘制单位 |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生态修复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