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旧会计制度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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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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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政府会计制度包括政府会计应用指南、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等。狭义的新政府会计制度是指使用预算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主体,在同一账套中,采用平行记账的方式,分别按照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核算方式对经济交易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制度体系。主要特征表现为:(1)预算会计设置“资金结存”科目,平衡借贷;(2)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3)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都设“收入”核算,但两者基础和口径不一致;(4)财务会计设费用,预算会计设支出。(5)原固定资产科目一分为五,分别改设为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笔者对传统政府会计制度与新政府会计制度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对比,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