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与劳动者有关的法律关系对比》
最后,现行劳动法模式另外一种重要例外和补充是劳务派遣关系。新型用工劳动关系中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合同,与劳务派遣中三方结构较为相似。但二者在本质上存在区别:第一,《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需要经过行政许可,且仅为补充用工形式;第二,由于用工单位不能为自然人个体,即使新型用工劳动关系属于劳务派遣关系范围内,此种法律关系也不能适用于雇佣方为个人的情形;第三,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标准劳动关系,若适用劳务派遣关系,将平台企业视为劳务派遣单位,平台企业会负担高昂的人力成本。
图表编号 | XD0018101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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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0 |
作者 | 苏晖阳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