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90—2009年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主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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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经济下行阶段增长与就业相背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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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来源于张车伟、蔡翼飞:《中国劳动供求态势变化、问题与对策》,《人口与经济》,2012年第4期。

蔡昉和王美艳在2004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认为,(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得出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由于指标包含的年龄范围较窄(仅包括16岁到50岁之间的男性和16岁到45岁之间的女性),且没有把享受下岗生活补贴人员中的失业者,以及处于失业状况但并未进行登记的人员包括在内,这样大大低估了中国城镇的真实失业水平。而国家统计局城镇劳动力住户抽样调查数据估计得出的城镇调查失业率,虽然是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就业定义,可以计算得到比较准确的调查失业率,但是该调查的结果并没有全部公布,因此,也不能获得实际失业率数字。[3]于是,他们就尝试使用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城镇劳动力住户抽样调查数据中提供的信息估计调查失业率,即用城镇经济活动人口减去城镇就业人口(这样可得出失业人口数)。具体的城镇经济活动人口数,系用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城乡加总数,减去农村就业人口数得出(1)。按照这一方法,他们估算出来1995—2002年中国城镇“真实”调查失业率水平。进一步,张车伟和蔡翼飞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估算出来1990—2009年的中国城镇“真实”调查失业率水平[4],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