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REF评价单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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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高校跨学科研究成果评价:困境、对策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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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REF2021,Initial decisions on the Research Excellence Framework 2021[EB/OL].(2017-01)[2019-11-11].https://www.ref.ac.uk/publications/initial-decisions-on-the-research-excellenceframework-2021-ref-201701)

REF把整个学科划分成A、B、C、D四个大类,分别对应4个主专家组(main panels),四个大类下划分为34学科小类,分别对应34个次专家组(sub panels),或称为34个评价单元(Unit of Assessment,UoA)(见表1)(主专家组负责制定评价标准和工作方式,监督指导次专家组的评价过程;次专家组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的展开),各高校只能将某一科研成果提交在一个评价单元中。但由于跨学科研究成果存在不同学科间的合作,高校在提交它时总是面临评价单元选择上的困扰,因此新一轮REF对跨学科研究成果的学科分类进行了明确规定。34个次专家组在考虑本学科属性以及评审专家知识背景和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有27个给出了所偏好的跨学科研究成果的类型,来督促高校选择最合适的评价单元进行提交。它们采用“描述符(descriptor)”和“疆域界限(boundaries)”这两个概念分别说明希望接收的跨学科研究成果所包含的研究内容以及最佳的跨学科组合类型,比如第15组“考古学”希望接受考古学和临床医学、生物科学、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地理和环境研究、人类学、历史、古典文学结合的跨学科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