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按单项污染物划分评价单元类别结果》
由监测结果可知:(1)土壤样品中“p H”的监测结果为4.49~5.87,标准中无筛选值限值要求,各点位土壤整体呈轻度酸化,通过对比当地其他3家涉重企业的监测结果,判断土壤偏酸性,不排除与当地土壤的背景值有关。(2)各点位的“砷、铬、锌”3种元素总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筛选值限值要求。(3)目前尚无土壤“银”的评价标准,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点位银监测值较小。(4)土壤S7点位的“锰”超过《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函[2018]1479号)附表1-3要求。(5)S1~S4、S6点位“六价铬”监测结果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未超出管制值要求。(6)各点位汞、S1/S4点位铅、S4铜、S1/S3镍、S4/S5/S7点位镉的监测结果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筛选值限值,且S4、S6、S7点位“汞”监测结果超过表3管制值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21874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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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5 |
作者 | 兰灵俐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