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标准统计表》
经查询,目前涉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省级地方标准共20项(见表1),其中与农村相关的为10项,主要在浙江、天津、宁夏、广西、江苏、黑龙江、吉林、山东。而在农村生活垃圾相关标准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的仅8项,大部分省份尚未有与农村垃圾分类有关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与管理标准。浙江省、安徽省、天津市、山东省的地标与农村垃圾分类相关度最高;其中,浙江省地方标准最为全面、系统,在总结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以系统化、体系化思维,从整个分类处理闭环体系角度,细化了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要求,推进前端源头分类精准化、中端收集运输规范化、末端处理设施标准化。其它省地方标准大部分仅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中的某一环节,比如垃圾分类末端治理技术,垃圾收运服务等,大多停留在垃圾分类技术设备上,少数涉及垃圾分类过程控制技术设备规范,多数为垃圾分类末端治理技术设备规范且单一。
图表编号 | XD0017873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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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5 |
作者 | 应珊婷、仝国栋、张斌、奚经龙、毕峰、姚晗珺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