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我国收缩型城市的规模等级》

《表3 我国收缩型城市的规模等级》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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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收缩型城市的识别与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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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测算结果整理。

从城市规模等级来看,国务院2014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将城市划分为5类7等级: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为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为500~1000万的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为100~500万的大城市(300~500万为Ⅰ型大城市、100~300万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为50~100万的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为50万以下的小城市(20~50万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为Ⅱ型小城市)。我国61个收缩型城市中,有2个Ⅰ型大城市、13个Ⅱ型大城市、28个中等城市、15个Ⅰ型小城市、3个Ⅱ型小城市。可见,收缩型城市多为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究其原因,在全国各地“抢人大战”中,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对人口的吸附力难以与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相抗衡,面临着持续的挤压效应,因而人口不断流失(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