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规模等级(2017年)》

《表3 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规模等级(2017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交通运输成本视角下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网络空间关联机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于2014年颁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统计2017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对各城市进行规模等级划分(表3)。由表3可知,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可划分为6个等级,城市规模差异比较明显。Ⅰ型大城市主要为武汉城市圈城市,Ⅱ型大城市以武汉城市圈和环长株潭城市群城市为主,中等城市和Ⅰ型小城市主要为环鄱阳湖城市群城市。其中,武汉市属于超大城市,长沙市属于特大城市,南昌市属于Ⅱ型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