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规模等级(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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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成本视角下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网络空间关联机制》
注: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于2014年颁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统计2017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对各城市进行规模等级划分(表3)。由表3可知,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可划分为6个等级,城市规模差异比较明显。Ⅰ型大城市主要为武汉城市圈城市,Ⅱ型大城市以武汉城市圈和环长株潭城市群城市为主,中等城市和Ⅰ型小城市主要为环鄱阳湖城市群城市。其中,武汉市属于超大城市,长沙市属于特大城市,南昌市属于Ⅱ型大城市。
图表编号 | XD0016245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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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6 |
作者 | 王圣云、宋雅宁、张玉、李晶 |
绘制单位 | 南昌大学中国中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昌大学中国中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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