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儿童获得保护的权利调查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我国儿童权利实施的现状调查研究——《儿童权利公约》签署30周年之际》
儿童获得保护的权利是指儿童由于其年龄和身心发展的特点需要得到特别的保护。不管儿童是否存在性别、文化背景、国籍和其他方面的差异,国家都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护儿童,从而确保儿童不会因其父母或家庭成员的身份、参与的活动、所表达的看法或所信奉的信仰而受到歧视或惩罚,不受到任何形式的忽视或照料不周以及身心的伤害、摧残、剥削、凌辱或虐待[2]32。该维度下具有代表性的题目的分析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7560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5.30 |
作者 | 江楠、张家琼 |
绘制单位 |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