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针对母亲可享有的生育保护假期权利》

《表1 2018年针对母亲可享有的生育保护假期权利》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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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国家和中国生育产假政策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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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OECD family database:http://www.oecd.org/els/family/database.htm.

由表1(针对母亲可享有的生育保护假期权利)可知,2018年,OECD国家的职业妇女的平均带薪产假18.1周,欧盟平均为22.1周,几乎所有国家都提供至少14周的带薪产假(美国除外)。其中有5个OECD国家带薪产假期限超过半年(26周),希腊更是高达43周,而葡萄牙的带薪产假期限仅有6周,但是其带薪假可达30.1周。在一些国家,带薪产假甚至可以延长到6个月(26周)以上,如英国,母亲可以休长达9个月(39周)的带薪产假。OECD国家带薪产假的平均收入补偿率为77.4%,13个OECD国家为母亲提供假期间的平均收入全额补偿(收入补偿率100%),但是在爱尔兰和英国,收入补偿率最低,产妇津贴仅占平均收入的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