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13~2018年中国与东盟十国法律权利力度指数》

《表5 2013~2018年中国与东盟十国法律权利力度指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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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路径研究——基于国际竞争优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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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世界银行官网https://www.shihang.or。

其次,中国与东盟十国法律建设程度不一。用法律权利力度指数(0=弱,12=强)衡量法律建设程度,如表5只有文莱法律建设较完善,其法律权利力度指数于2017~2018年两年达到最高值12,除柬埔寨一直处于10的较高水平外,其余国家均低于10,菲律宾更是低至1,可见各国法律建设不同步,而法律环境建设不完善将无法为跨国金融交流提供较好的法律保障,严重影响金融开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