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类型规范性技术文件名称比较》
造成医务人员对标准与其他规范性技术文件混淆的原因之一是标准、“红头文件”、行业学/协会指南在名称上往往存在交叉,很难区分。从卫生标准网查到,大部分医疗卫生标准名称里不使用“标准”,而更多使用的是“操作规范”、“操作规程”和“指南”;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上搜索到的一些“红头文件”中,名称里同样使用“标准”、“规范”和“规程”(见表1)。如果只根据文件名称,不提及标准编号或文号,很难区分一个文件是哪种类型的规范性技术文件。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标准名称可以使用“规范”、“规程”、“指南”等[11]。由此可见,不能认为文件名称里含有“标准”就是标准,或是标准的名称必须使用“标准”。建议在引用不同类型的规范性技术文件时,不仅标注文件的名称,还要给出文件的编号,以区别文件的类型。
图表编号 | XD0017386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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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5 |
作者 | 黄超、孔东池、程书栋、韩轶、王强 |
绘制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标准管理处、青岛大学医学部附属烟台毓璜顶医院质量管理处、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护理部、贵州省人民医院医务处、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标准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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