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文创产品”相关名词关系表》
本人曾在《初构品牌衍生品设计的理论路径模型》[14]一文中提出了“品牌衍生品”的概念,也对“文化礼品”的概念与分类进行了初步阐释。随着研究的深入,本研究对该文中的部分观点进行优化如下:研究现认为“旅游纪念品”与“文创产品”并非同维度的概念,在“旅游纪念品”中出现的具有“文创产品”特征的商品可被称为“旅游文创产品”。值得注意的是,游客可能会在旅游途中进入博物馆购买“博物馆文创产品”作为“旅游纪念品”,这造成了“旅游纪念品”(“旅游文创产品”)与“博物馆文创产品”在概念上的重合。但这并非问题,因为“旅游文创产品”是从游客视角提出,而“博物馆文创产品”等名词(表1第三列)则以开发单位的类型命名,都可因具“纪念意义”而成为“旅游纪念品”。另外,表1中的“博物馆文创产品”在前作中被写作“博物馆衍生品”,特此说明。
图表编号 | XD002299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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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01 |
作者 | 程辉 |
绘制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育技术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