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措施》
资料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间断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发布会。
(2)社保、医保、公积金政策多管齐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2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5]。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020年2月到2020年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020年2月到2020年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020年2月到2020年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6]。对医保采取了针对性免除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限制的“三免”措施,优先预拨医保专项资金,延期缴纳医保费,有力的保障了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同时,2020年6月底前,给予住房公积金缓缴、贷款不逾期、自愿缴存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有效缓解企业现金流紧张,减轻企业用工成本(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129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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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8 |
作者 | 康煜、燕菲、张鹏程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