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住房贷款对家庭消费的回归》
注:***、**、*分别表示估计结果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括号中为标准误。
表4中的(2)—(8)列分别对应不同类型消费作为因变量的回归。结果中居住消费在1%水平下显著且系数为0.121,耐用品消费在1%水平下显著且系数为0.154,交通通信消费在1%水平下显著且系数为0.087,说明住房贷款对居住、耐用品、交通通信消费有明显的正向影响;住房贷款对食品、衣着、医疗和文教娱乐类消费的作用不显著。
图表编号 | XD0016959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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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5 |
作者 | 王宏涛、李岚、张露 |
绘制单位 | 西安邮电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安邮电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