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海域区域性评价赋分标准》
其次,对各评价指标的站位达标率进行海域区域性评级赋分,海域赤潮评级赋分采用赤潮发生状况及发生面积两项要素评价。海域区域性评价赋分标准见表7[18]。
图表编号 | XD0016750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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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8 |
作者 | 刘龙、褚芹芹、王全颖、谢润超、杜雨蒙、张建乐 |
绘制单位 | 国家海洋局秦皇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秦皇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秦皇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秦皇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秦皇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秦皇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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