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环境规制对企业研发的影响(采用COD指标)》
注:第1列被解释变量为研发投入费对数的差分,第2-3是代表研发投入状态的变量。这里的ER为采用COD排放指标的环境规制力度。回归中通过差分控制了企业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括号中为标准误,集聚在省份层面上以修正异方差,***、**、*分别表示显著性水平1%、5%和10%。
第五,采取替代性环境规制指标。“十一五”中央对地方划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除了包含SO2减排指标外,还包含COD减排指标。表5以COD排放指标作为环境规制力度,重复表2的回归结果。发现不管是环境规制对于集约边际上研发投入资金的影响,还是对广延边际上选择是否研发的影响,回归系数和显著性均没有太大变化。
图表编号 | XD0016716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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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金晓雨、宋嘉颖 |
绘制单位 | 重庆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