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户房屋拆迁安置方式的具体形式》
农户房屋拆迁的具体安置方式较为多样化,但是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三类(见表1)。第一类,房屋安置。即是按照“拆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对拆迁房屋进行“一换一”对等安置,农户可以选择与拆迁房屋等面积的安置房作为自家房屋拆迁的补偿。选择有一定的弹性,可以在县内集中搬迁安置点,跨县集中搬迁安置点,就近搬迁安置点(包括分散自行安置、组内搬迁安置、跨组分散安置)等对安置“兑换”房屋进行选择。同时在配套政策方面,辅之以种植业安置、第二三产业安置、养老保险安置等内容。第二类,货币安置。主要是指对其个人财产和应得补偿补助费进行一次性补偿后由其自谋出路、自行安置。对于货币安置,由于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均直接进行了货币化折算后一次性完成补偿,一般没有后续相关配套政策。第三类,房屋+货币安置。也即是对于拆迁房屋面积,一部分被用于兑换成等面积的安置点房屋,另一部分则被用于兑换为货币。相关配套政策与单一房屋安置或货币安置类同,但是这种安置方式一般较少,农户只能在房屋或货币安置之间选择,而不能兼而有之,只是由于房屋的整体性,当安置房屋选择面积与拆迁房屋面积不完全对等时,政府将会结合实际情况辅之以货币补偿。
图表编号 | XD0016695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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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0 |
作者 | 秦丽、魏媛 |
绘制单位 | 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