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现行有效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
我国实行法定职业病名单制度[1]。在现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0]中,与电离辐射有关的职业病共有13种:包括放射性白内障、铀及其化合物中毒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所列11种疾病(含一条开放性条款),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中所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为这13种疾病的统称。至2020年3月,对应的现行有效诊断标准共15项,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564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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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薛茹、鞠金欣、陈尔东 |
绘制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政策标准研究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政策标准研究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政策标准研究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