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府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比较》
德国将政府数据开放定义为公共行政机构所有的能被第三方重新利用的数据,英国政府则认为政府数据开放即为公共领域的信息中己经开放给公众使用的数据[3]。在研究政府数据开放时,有必要分析其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区别,数据开放强调主动性,指政府利用信息平台主动提供原始数据,这些数据一般是机器可读、无需授权和可利用的。因此,数据开放核心是挖掘具有价值的信息,而信息公开通常是单向的,许多信息一经公开便再无下文,这使得政府信息未能发挥其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表1)
图表编号 | XD0016438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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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8 |
作者 | 马健、张丽岩、葛静 |
绘制单位 | 苏州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