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细分指标体系的公共性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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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滨水公共空间公共性研究——以厦门大学周边滨水空间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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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共空间维度的探讨,众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说法,比如Margaret Kohn将公共性维度的3个核心维度表达为所有权、连接权性、主体间性[8]。英国建筑和建设环境委员会(CABE)提出将“维护、环境、设计外观、社区、使用者、可达性、使用情况和其他人”作为评价公共空间公共性的8个维度等[1]。综合各类研究的特性,本文选择STAR模型作为研究基础。与其他模型相比,STAR模型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评价维度中的缺失与优势,因而能够更具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提升改造意见。该模型是2010年英国学者乔治·瓦尔纳和史蒂夫·提斯德尔提出的,其评价标准有5个核心维度——“公私产权(ownership)、控制(control)、运营状况(civility)、形态配置(physical configuration)与活力(animation)”[1]。虽然该评价模型还不是非常完善,但是因为其直观便捷等优点被广泛采纳,特别是在中、微观层面的公共空间评价中,用以分析公共空间的公共性并结合得到的五星雷达图给出优化建议。因此本文采用该评价模型,并且结合滨水公共空间的特点,对评价维度指标做具体调整:包容性基本维度包含“所有权”与“控制情况”;功能可见性维度包含“空间礼仪”与“活力程度”;可达性基本维度依据“环境形态”维度评价[9]。其细分指标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