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信任的類型、依據與定義》
資料來源:修改自張文華(2000:18)。
最後,從上述五項信任類型與三個信任層次的內涵來看,其在社區營造上所應該表現的現象則如下所述:首先,在「受託信任層次」部分,嚇阻型著重的乃是社區公約與社區強制力,計算型部分特別強調參與者之間權力與利益的算計;其次,在「相互信任層次」的類型上,重視的是社區成員之間的互動與學習,藉以建立共同情感;復次,在「社會信任層次」部分,制度類型所顯示的現象乃是社區營造中的組織運作、遊戲規則等,這部分對維繫社區營造運作有重要的影響。至於,「認同類型」則是行為者的理念、價值之一致性,進而對組織成員型塑出無形的規範。要之,不同層次與類型的信任,對應社區營造的應然面,所顯現出的現象與意義是有所不同的,也各有其優缺點。本文後續將與實務操作面向進行相互關照,以利深入的瞭解與比較。
图表编号 | XD001638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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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08.03.01 |
作者 | 江大樹、張力亞 |
绘制单位 | 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